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0年创建“创新型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长科领办发〔2011〕14号)要求,近期将对2010年获准创建“创新型单位”称号的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正式授予“创新型单位”称号。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认真准备材料,并于2012年1月30日前将创建工作总结、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及佐证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2室。
联系人:肖秋良 88995479
刘骁雄 88995211
邮 箱:lxx_liu@yahoo.com.cn
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获批创建“创新型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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