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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字号:【


园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湖南省科技厅编制了《2012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正式启动湖南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计划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科技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软科学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等10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由厅重大项目办组织顶层设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通过系统将项目数据上传给相应的推荐单位后,即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报纸质文本材料送交相应的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省科技厅限额推荐要求筛选优势项目统一推荐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系统中报送的内容完全一致,一式三份,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3、由于推荐申报项目数量有限,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及相关申报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企业国税或地税关系不在高新区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4、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2222,预期不予受理,上报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502室。

    5、长沙市科技局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单位可受理全市的计划项目,受理电话:88666169.

高新区联系人:

肖秋良  88995479

    刘骁雄  88995211

      箱:lxx_liu@yahoo.com.cn

省科技厅项目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88988730

省科技厅系统保障咨询 李 华  88988950

 

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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